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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林草局专项行动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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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月27日,记者从省林草局获悉,为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,省林草局近日印发《关于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》,决定从4月1日起至6月30日,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。

  专项行动将严厉打击违反森林和草原防火规定,违规野外用火以及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行为;严厉打击非法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;严厉打击非法开垦林地草原、非法占用使用林地草原行为;严厉打击盗伐、滥伐林木行为;严厉打击破坏未成林造林成果行为作为重点,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,全面排查、重拳出击、清理积案、有效遏制。

  专项行动要求全省林草系统各级各单位要统筹执法力量,对本辖区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办。要广泛发动群众,畅通案件信息来源渠道,及时受理查处。认真清理上级转办、督办和积压案件,确保在专项行动中已发案件清零。要加强信息沟通,建立及时高效的信息联通机制,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组办公室报告。执法办案中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“三项制度”建设要求,依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权。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制度,罚没收入必须全额上缴案发地财政指定银行的省级国库。对严重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,由省林草局组织力量挂牌督办。(记者 张丽媛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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